付款方式为按揭,要求我要不交全款可以收房,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7-18 10:43:3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9年在太原建设路上看到有街边灯柱广告,写着一处楼盘,写着:“大红本、可按揭、准现房等”,我就按广告上写的地址去看了下楼盘,当时整个楼盘1号楼已经接近封顶,其它几幢楼房也都做了十几层了。于是我去找到了售楼部,售楼部设立在村委大院里,售楼部的人告诉我,开发商是村委领导下成立的开发公司,办公地点就和村委会在一幢楼房里,我看了下,确实,那幢大楼一边挂着村委的牌子,一边挂着开发商公司的牌子。在售楼部的宣传资料上也都写着大红本、可按揭等字样。(至今还留着宣传资料),于是我按售楼部说的交了30%的首付共14万元给他们,他们给我开具了盖有村委财务章的收据,签订了购房协议,说是五证在银行走手续办理按揭中,走完手续后和我签订正式合同。签订的协议上注明了:2010年12月31日交房,付款方式为按揭,入住两年内办理大红本。后一直没有音讯了,打过电话去以银行手续未办完为由不进行网签等事宜。现已经到了2011年7月中旬了,开发商以银行收紧银根,办理不出按揭来为由,要求我要不交全款可以收房,要不继续等待他们多会儿银行按揭手续走通了再收房子,我多次找开发商沟通,发现开发商之前所说的全部是假的,楼盘开发所需要的五证一证也没办理下来,楼盘根本就是开发商自己在村里集体土地上修的。现在付全款吧付不起,退吧,这十几万让开发商白占用了两年,更重要的是,随着房价上涨,退出这钱来,现在在其它地方连首付也不够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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