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13 11:36:07
问题描述:
方某某于1984年出生在富阳市三桥乡三联村,后因读书问题户口迁至所在学校,毕业后户口迁回至三桥乡龙星居委会集体户口所在地。2010年1月与施某某(居民户口)结婚,并于2010年12月1日生下儿子,儿子跟随母亲户口落在三桥乡龙星居委会集体户口所在地。2010年三联村因政府规划用地进行拆迁,村里对人口进行安置,但作为常住人口的方某某和儿子都没有房子进行安置,这样是否合法?政策法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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