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1-07-13 12:24:57
问题描述:
男方丧偶,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己17岁的女子,后登记结婚,女方原先因前夫经常对她实施暴力而离婚,跟前夫生有一子,留给了前夫。男方这边跟死去的妻子生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两人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结婚13年了,女方在外打工认识了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男人,现要和现在的丈夫离婚,请问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跟她分家产吗?(男方跟亡妻有一栋房子,之后将其卖了和现任老婆盖了新楼,现在盖新楼还有欠债)他们两个人的儿子抚养权归谁?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家产和儿子的抚养权跟女方提出来会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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