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诉讼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11 21:21:13
问题描述:
事件:上周日晚上在某巷(黑灯瞎火没监控的混合车道小巷,无单独人行道),一群大人和一个2岁半的小孩在自西向东走,我带着我妈开电瓶车自西向东正常行驶,小孩突然冲到路中间,被电瓶车前部撞倒,问题是他们咬定小孩是大人牵好的,我自己撞上来的,当时110没有当场进行责任鉴定。发展:调解时对方还找好了证人要证明整个过程(证人可能是与对方认识的,但对方否认),并且据他们所说小孩医院要求家长在家观察15天,但小孩至今无碍,也无外伤,对方以看病及在家看护小孩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为由在调解时要求赔偿5000元遭到我们的拒绝,现对方准备起诉。求助:1.在这起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方面可能是什么结果?责任认定的比例是否就是对方诉得损失中我们需要赔偿的比例?2.而且现在受害人是小孩,所以认定没有误工费是么?据前期咨询,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在受害人未住院(事实上小孩无碍)的情况下不予认定,是这样么?3.交通费在对方无法出具发票的情况上是否会判给?如果会,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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