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能否要回
更新时间:2011-07-08 11:41:22
问题描述:
我们双方并未签订正式合同 。房价20万,房产证是我名字,(是城中村小独院型,我们双门均不是本村人,我城镇户口,他估计农村户口),我收其定金5.5万 ,利息大概收了一万八左右。他利息大概有半年也没有交过了。他一直住我房子并对外出租。时间有3年多。
(有律师叫我给他发个催款函,但是我现在要求退房,不卖了)请问能要回吗。有把握的律师联系,费用可以理解。 本人的房子于2008年5月卖给了对方,总金额20万,当时对方交啦先交了五千定金,后又交了房款五万(我给他打了收条---今收到某某房款五万),我给了对方钥匙。对方入住。后来因其经济困难一直以种种原因拖着不给,无奈我只好月月催其交利息1500元(我给他打收条---今收到某某房款利息1500元),每次都打了好多电话对方才将利息交上。一直到大概2010年10月份以后 对方打电话连利息也不交了 一到现在2011年五月。五月份我决定不卖给他啦 收回房子 。 但对方说叫我 叫我再等半年,2011年九月一起给,否则首期房款和装修费等啥都不要了,但我对其已经失去信心 我们已经发生激烈矛盾 我绝对不会把房卖给他了。我只同意退定金和利息 和一定补偿, 但对方不同意 ,双方矛盾不可调解。我要求其搬出房子 对方拒绝搬出,他叫我起诉法院 法院叫搬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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