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婚姻下,两人同居,在双方的财产和子女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一辈子都要活在这焦急困惑之中。是否根据法律说出口
更新时间:2011-07-08 11:41:23
问题描述:
在非法婚姻下,两人同居,有了小孩,在小孩三岁的时候男方向女方使用虐待暴力,拿到将女方砍伤,其伤痕医院诊断证明,因此家庭不能成立下去,两人分开三年后,现在男方在外面打工一直找不到他的联系方式,现在女方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到了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说要等到男方回来才给予受理,多次问过他家人,他家人说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想咨询几个问题,
一、双方是否还存在婚姻关系。
二、在双方的财产和子女应该怎么处理。
三、要是男方不回来的话女方是不是一辈子都要活在这焦急困惑之中。
四、法院的这样一句话是否根据法律说出口,是否为百姓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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