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7-09 07:26:49
问题描述:
我是浙江温岭的,2011年4月9日与**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由其代理注册上海生产加工型企业,合同金额一共是15100元。该公司负责人承诺自拿到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核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注册公司全部代理事项,且该公司负责人承诺若上海公司未能成功注册将退还前期我所交的所有费用,不过此承诺无书面协议。根据合同有关约定,我已经支付了87%的服务费用。但截至2011年7月7日,我只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核通知书的复印件,便再无进展。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核通知书在2011年4月21日已出具,距现在已经有两个半月,但公司注册一事仍无任何消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公司就未尽到代理公司的服务职责,因为该公司几乎没有主动跟我联系过,而都是我主动多次跟该公司电话沟通、催办,询问办理结束时间(有电话详单为证)。尽管我已尽力主动跟踪此事进展情况,但该公司负责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从未明确答复。据目前情况分析该公司是不能完成合同职责了,但是因为合同没有规定此事的明确完成时间,所以还不能算他们违约。请问:假如我现在给该公司发一份催办函,阐明此事缘由,并要求他们在收到催办函之后一个月之内将此事办理完成。若到期该公司仍未完成合同事项,是否可以以他们违约而提出解除合同?希望各位律师大人能给个建议,多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