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拖延婚期,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侵犯名誉权罪,侵犯隐私权罪,或是敲诈勒索罪?女方当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1-07-07 21:44:26
问题描述:
一男致一女怀孕,当初是男方强行,事后两人大吵,还在短信中吵过,后,男及其父母一直闹事,故意拖延婚期,并到处散播女子怀孕的信息,多次到女家闹事,其间还多次威胁恐吓女方,要女方家的房产及其他财产,如女方不肯,他们就会到处散播女方怀孕的信息,并说他们懂得各种犯罪手段,能让女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说女方可以去告,他妹夫的叔叔是法院院长等等。女不堪其扰,堕胎,后,男家不仅无半丝愧疚之意,反而得意洋洋,更是四处散播!!请问:男家如此作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威胁恐吓罪,侵犯名誉权罪,侵犯隐私权罪,诈骗罪,或是敲诈勒索罪?女方当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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