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
更新时间:2011-07-07 14:12:5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某工程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好结算时按照合同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为最终的结算价。但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现施工单位当时投标时的商务报价中的工程量少于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比如投标时报的是筒灯50个,但实际竣工后只有20个,甲乙方都没有办理过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那么合同范围内施工单位少做的30个筒灯应该在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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