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至伤导致留疤,可以这样索赔吗
更新时间:2011-07-07 10:06:59
问题描述:
我去年在宿舍的上铺看书时,下铺的朋友由于心情不好用脚蹿上铺的床板导致我从上铺摔了下来,手臂上划了很深的伤口,去医院缝了数针,当时他很自责说全怪她并求我不要告诉他人,怕被单位开除,还许诺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我的伤疤去除,我同意了并说去不去疤看到时的愈合情况,知情除了我们两个当事人还有一个室友。之后的换药治疗等费用她并没有承担
由于我的伤恢复的不好留下了很明显的疤,我在今年提出了要去医院祛疤,她同
意了并陪我去看了,医生当时说要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隔3个月,当时她付了第一个阶段的所有费用。三个月后我叫她付第二个阶段的费用时她变脸不承认是她的全部责任,还说要我去法院告她好了。既然不是朋友了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她付之前的医药费和现在剩余两个祛疤疗程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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