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由我抚养,男方不给予任何抚养费;我们双方私下又写了一份协议并按了手印:是否能给女儿过户?
更新时间:2011-07-06 21:06:24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8月中旬与前夫离婚,协议书内容:女儿由我抚养,男方不给予任何抚养费;住房一套由女儿继承房产权,其他人无权享用。 但在2009年8月下旬,我们双方私下又写了一份协议并按了手印:住房一套归女儿个人所拥有,并其他人无权享用。 请问这套住房是否能给女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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