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
更新时间:2011-07-14 23:15:00
问题描述:
1979我和前夫没有办理结婚证并生活在一起并生育有三个儿女。直到1988年我和丈夫感情不和,之后便带着三个儿女在别人的介绍下和没有配偶的刘某生活在一起,在1990年我和刘某又生了一女。请问:我和前夫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并又和刘某生活在一起,我和刘某的行为(我们也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他私自以陆、张二人作为担保人向农村合作基金会借的贷款,我有义务要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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