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解放前在武汉郊区买了块土地,解放后经土改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书”.前几天我拿出这张土地证书,请问现在还受法律保护吗?
更新时间:2011-07-04 20:55:54
问题描述:
我祖父解放前在武汉郊区买了块土地,解放后经土改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书”.前几天我拿出这张土地证书,看了土地证的内容。是这样写的:“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证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确定所有土地均作为私有产业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还有副市长王任重的印章。请问现在还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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