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她吗?
更新时间:2011-07-02 07:20:01
问题描述:
我是我朋友介绍进公司的。但是最近我朋友带头闹事。,,我只是知道但没参与。而且我们老板限制我们交友权利不准我们下班和同事聚会。后面我朋友生日。。老板以为我会和我朋友一起过,结果第二天我请假的时候,就质问我问我昨晚哪儿吃的饭,几个人。我非常生气就写了辞职信,但是我信上写的是6月1日前办理。可是她今天才说辞职信给我批准了。而且交了辞职信后,她还找了我谈话的,我说我想做的,她也没说什么。。而且我2004年10月去的,。到2008年才给我买社保(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可以告她吗?我现在离开了无法提供证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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