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级伤残索赔
更新时间:2011-06-30 22:59:13
问题描述:
我弟弟于2010年3月7日在东莞工作时摔伤,造成腰椎十二节粉碎性骨折,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未康复,腰部以下全无知觉大小便失禁,目前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有工伤认定)
他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2009年由公司安排在新加坡工作)而公司买社保却是按东莞最低工资买的,请问:
一 社保应如何赔付?
二 差额部分公司应如何赔付?具体数额应是多少?
三 因为我们是湖北人,可否要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付清?法律上有没有最高不能超过当地人均工资300%的规定?有没有一次性赔付不超过十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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