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1-07-02 07:28:12
问题描述:
2009年9月9号,我与外协签订合同(也就是劳务派遣)进入公司工作,经过8个月的时间的工作,于2010年5月8日转正,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工,签订合同一年(2010.5.8-2011.6.30)。但由于公司现阶段效益不是很好,要裁员,在2011年6月28日,公司说要跟我终止合同,也就是提前2天告诉我。请问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提前两天才告诉我。 没有其他的补偿吗?就只有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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