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回货款
更新时间:2011-06-30 19:37:15
问题描述:
S科技公司,之前与深圳市X技术有限公司有业务关系。2005年由于其控股公司-B,财务做虚假报告,被证券会发现,股票停牌。为了股票复牌,B把股票转让给V集团,并把所有的债务转让给了其控股公司-北京市C集团,发表公告如下:3、2009 年4 月8 日,北京市C集团公司出具承诺函:本公司收购B的全部负债。其中包括期限超过两年以上的无法联系债权人或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约1900 万元的多个小额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收款等。为保证本次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也为了保证B原债务不会对重组完成后的B造成纠纷,北京市C集团公司对上述债务承诺如下:B上述债务的债权人如持有效的仲裁裁决、司法判决或裁定,该等裁决、判决或裁定载明B应当向债权人偿还该等债务,本公司将在B通知本公司之日起3 日内向B或应B书面要求向该债权人足额偿付该等债务。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资产负债已剥离给北京市C集团公司。现在的问题是:1.我已经通过法院,打赢了与深圳市X技术有限公司的官司,现在到了执行阶段,其公司地址、电话、负责人都找不到。由于深圳市X技术有限公司同时还在被其他客户在法院起诉,现在其工商注册信息还在,可名下已无任何财产。B已将深圳市X技术有限公司过户给C集团,并承担其所有的债务,是否可以找C集团追要货款。2.新公司法,公司破产清算,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参加债权清算小组,可这些他们都没有去做,所以其所做的这些事是否合法有效。3.找C集团,其不承认上述债务,是不是意味着B、V集团和C集团发表欺骗消费者和债权人的虚假公告,是否可以上证券会反映情况,让证券会根据其做虚假公告的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惩罚。 以上就是本人的想法,希望得到律师们的大力支持,可以追回上述欠款(56万),如有哪位律师可以帮我追回,请联系我,谢谢! S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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