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收了定金,遇到我这种情况,可以反悔吗?
更新时间:2011-06-29 21:42:31
问题描述:
卖房收了定金,遇到我这种情况,可以反悔吗?
我们2011年6月18日签订了卖方合同,收取了买方5万定金。当天就把所有中介公司及按揭公司要求交相关资料都交齐了,按揭公司告知我们资料将马上交给银行办理转案。预计最迟不超过7月20号就可以拿到首期款递件。
可是,今天按揭公司告知我们,我们之前的买家由于税单没有办好,资料最早也要等到7月10日才能提交,那么递件和首付的时间也要推迟至少20天 现在,我想毁约,或者说是告买方违约,不知道行不行。
附上合同里面的一条:
第五条 因买方或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拒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要资料(签合同起三天内要交齐)或逾期办理交易、按揭等买卖相关手续、逾期交付房产、逾期支付房款等无故不履行本合同以下义务,则
1,逾期未超过10天的,违约房每逾期一日须向守约方按总房价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十天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或支付等额于总房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本次交易而支出中介服务费等全额损失及。。。
不知道这条能不能作为买方违约的依据,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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