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
更新时间:2011-06-29 18:41:3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以前从事财务工作,现聘为会计教学主讲老师,单位签合同中涉及了竞业限制,禁止我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但只在工资中多付100元的竞业补偿,如果我违约,我得赔偿单位损失。请问这是有效合同吗?单位领导说我以前没从事教学,这条竞业限制并不影响我离职后的就业,所以给予100元的补偿,但如果我违约就必须赔偿他们的所有损失。这合法吗?很急,能否尽快给以答复?谢谢!我是湖南长沙市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