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能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1-07-02 09:39:09
问题描述:
我朋友是去年十二月生的孩子,现在孩子才半岁,她是在坐月子的时候发现男方有了外心,而那个女人就是男方的同事,为这件事女方和男方恳谈过,希望为了孩子两个人能好好过。起初男方不承认和那女同事的事,但对女方一直很冷谈,且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和不影响男方工作,两个人是分房睡的。一直这样差不多半年,男方终于承认了和女同事的事,但是表示夫妻间现在的关系没有外在因素的影响,外在因素已在两个月前就不存在了,提出离婚的原因是对两个人的未来没有信心了,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考虑到独立抚养孩子经济上的压力,希望男方能够承担一部分责任,而男方对于车、房等经济问题一概回避不谈。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房贷今年就能还清,当但是买房的名字是用的他姐姐的;车是去年置办的,在男方名下;但对于男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包括在所在公司占的股份,存款女方一概不知,家里的经济大权一向是婆婆掌控。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能争取到的最大经济利益又能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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