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权属问题
更新时间:2011-06-28 13:17:5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姓王,家住新安县农村。我们村里有一张姓家庭,由于成份不好,在我们村解放前全家外出。我们村解放后,村干部将张家一部分房子和土地分给同村村民,并且考虑到虽张家外出,但确实有这户人家,所以就给其留有三间房子和一部分土地,发有证,证上显示是其全家9口人的,所有人显示张三(51年发的,表有耕地和房子那种所有权证)。1982年依据51年的证换发有土地使用证,证上显示申请人还是张三,但张家自从我们村解放前外出到1981年之间没有任何人回来过。1981年年底,张三侄子张某回来(其父死后,母亲改嫁他乡将其带走,但这时已有近40岁),刚好我家住房紧张,看到张家这么长时间没人回来住,就与张某协商,作价1000元将张家三间房子卖给我,并签有契约,之后至1997年我家一直住着这套房子。1997年,张三率领兄弟和孩子们回来在祖坟上立碑时提出房子不卖,其它没有再说什么就走了,直至2003年我们村搞旅游开发,拆迁房子时,张三委托一张姓人员制止房屋拆迁,后停止拆迁,但现在房子已自行倒塌。我想问的问题是:1我们签的契约是否有效,张三侄子张某是否有权处置该房;2该房虽然宅基证上显示的是张三,但是否属于家族房子,张三侄子张某应否有一份;3、1951年发的那种有耕地和房子的所有权证是否有效,张家外出能否给其办宅基证,82年能否给张家换发宅基证;4从民事角度讲,张三至少是从1997年知道该房被卖给我了,但2003年才又委托一人向镇政府和我交涉房子买卖一事,是否超过时效。请律师速回,有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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