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房产证名字等问题
更新时间:2011-06-29 10:22:35
问题描述:
情况是,未婚,男朋友无深户口,有深圳社保满一年,我无深户无社保。
我们为了结婚,目前在深圳买一套房,已交定金,未付首付,有双方首付各出一半的打算。但由于深圳限购,必须用他的名字买,售楼小姐说,因为我没有深户也没有深圳社保,不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上去,请问属实吗?购房合同,房产证的名字,全部都只能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吗?如果属实,我要如何才能作为共有人,在法律上合法的与他共享这个房子的一半?
还有,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界定婚前购买的房产的归属权呢?如果是主要看钱由谁出,又是如何在法律上去鉴定钱是由谁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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