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被他人辱骂,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更新时间:2011-06-27 09:27:53
问题描述:
我办公室有一位老员工,嫉妒我的职位,故经常当着同事的面辱骂我,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在此之间我从未与她正面争执,而是忍受欺辱。直到上个月我实在受不了精神的摧残,向上级领导举报了她的行为,公司纪检组的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通过人证、物证都证实他有辱骂我的行为,并且存在严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鉴于他即将退休,又是一名正式员工,就只给予了通报批评。可通报批评一出,他跟神经病似的,偷拍我的个人行踪(拍我上下班时间),跟可恶的事,他发群呼给公司所有人,说:“请制造谣言、搬弄是非的人记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请问他这种行为算不算诽谤和恐吓。因为我觉得他现在的精神状态失常,我怕他拍不到我把柄,会用违法的行为来伤害我,如:泼硫酸、用 *** 刺我等,因为他平常可以在一分钟之内的时间性格突变,不停地骂人,好吓人,每次看到我的眼神,就恨不得把我杀掉,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如何来保护自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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