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说定各自贷一部分款合伙注册公司(主要是做电子商品交易)然而乙一直拖着不给。乙的行为属于犯罪吗?
更新时间:2011-06-26 14:19:12
问题描述:
情况如下:甲,乙两人本是好朋友,两个人说定各自贷一部分款合伙注册公司(主要是做电子商品交易),然而公司并未注册,说好了所有资金放一块由乙以个人用户操作,给甲利润并保本金安全。后来乙想把所有资金放进股市自己能多赚点,但他却给欺骗甲,说是把资金放在另外一个项目上了,说好时间40--60天,所有本金加利润全部撤出(十万块钱一个月2万利润),甲并不知情乙把钱投进了股市,以为放在了项目上。后来到了说定日期,乙由于操作不当资金都赔在了股市,当甲询问资金情况时,乙还谎称工期耽误,得迟点撤出来。。。某日甲知情后要求乙赔偿所有本金及利润,然而乙一直拖着不给。。。请问这种情况,乙的行为属于犯罪吗?什么罪?如果甲报案,是什么情况,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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