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作为分包方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6-26 16:40:52
问题描述:
咨询问题如下:1、能不能在宝安起诉(合同说要在签约地起诉)。2、本合同是施工分包合同。甲方分包给乙方时。业主有没有同意。乙方不知道。如业主方没有同意分包。这是不是无效合同。3、这争议是不是工程变更。4、是不是业主方没有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也就可以不支付工程款。(合同工程支付方式条约: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月进度款5个工作日内,乙方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产值再扣除以下款项(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后支付给乙方。业主未付工程款时,甲方没有另行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的责任。结算:本工程通过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在业主同甲方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收到相应的工程余款后21天内同乙方办理结算手续。这就发生了矛盾。进度款时甲方是按中空计量支付的。但结算甲方又以业主没有相应支付为理由)。 5、后来与甲方协商。甲方表示同意承担35%损失。(标的近200万)。甲方同意支付70万。乙方从官司风险角度出发,是否可以同意?还是起诉好?
我司发生的问题与这很相似,想知道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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