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被克扣工资并劝退不享受加班待遇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1-06-26 22:15:26
问题描述:
试用期员工被克扣工资并劝退不享受加班待遇该如何维权?本人于2011年四月六日到“西安富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试用期三个月。五月四日因公司原因将本人中途劝退。共计出勤日35日(含假期加班)次月15日只发放22个工作日标准得工资。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多方协调无效,但是公司方依旧我行我素,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还公开扬言家法比劳动法大。请问:1、试用期实际出勤日29天;星期日加班3天;五一加班三天。共计9天。实际只发放22个考勤工资 。而且还是除以30计算。新劳动法不是21.75天么?我该维权么?2、星期日加班五一加班试用期员工没资格享受劳动法加班待遇么?3、试用期期间被劝退我们有资格索赔25%赔偿么?4、试用期公司劝退我们未按程序交接我们能索赔一个月双倍工资么?5、公司方欲扣除我制服金790并将制服收回,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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