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合同是否能够撤销
更新时间:2011-06-23 22:49:58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6.19我在购买一套二手房的时候经验不足,和中介签订了一个居间合同,由于傻傻地相信了中介,是我和中介签字后由中介拿去房东签字,并且匆匆交了意向金,签字后发现居间合同中有条款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后来得知该卖家尚未取得产权证,而之前中介明确告知是有产权证的。中介对产权证的解释是房东刚刚去办理了产权证申请手续并在6.22拿到了交易中心的受理单20日左右就可拿到产权证。等我也拿到了三方签字的合同,但合同中多了两条那天我没看到的条款,一条是:交易时间为房东产权证办出后三日内。一条是关于付款方式和具体签订买卖合同的日期(这一条我和中介电话沟通同意过,但没想到中介却写到合同当时空白的地方,如果知道他会书面写到合同中,我肯定不会同意,关键就在于我不是三方都在场签的居间合同) 我现在的立足点是一:至少我在签居间合同的时候中介说有产证,事实上还没有,如果知道还没拿到产证我肯定不会签和缴纳意向金,这个算不算重大事实隐瞒。二:中介在我签好居间合同后,又加上两条条款,对我都是不利的,这个算不算欺诈。我还能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并拿回意向金,另外,如果房东在20日内拿到了房产证我是不是很被动地只能履行合同。请指教!谢谢各位老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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