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单方借钱给弟弟结婚,现在弟弟要离婚了,这钱是否属于弟弟夫妻间共同的债务?
更新时间:2011-07-09 08:01:43
问题描述:
我弟2002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每次都是靠向父母姐妹拿钱出来找工作空手而回。04年底在深圳找工作因生肝病回老家治疗花费父母及姐妹五万多,然后在家养病没有出来直到2007年下半年再次去到深圳找工作找了份超市理货员的工作800元一月做不到三个月被父母电话叫回来说回家过年好托煤人说煤给他找个老婆。父母由于他读书和生病负债累累,但他三十岁了还没结婚这在乡下到了非结婚不可的年纪,在父母的请求和弟的承诺下我答应他结婚的费用我借给他,等他结婚后挣到钱再还。我弟于2008年3月初经煤人介绍与一女子认识,3月底就去领了结婚证,然后女方就不停的索要彩礼,从四月开始我就找朋友借钱并委托朋友送二万元给我弟,并于4月26日亲自送回二万元现金给我弟,另给帮他用信用卡购置了家电及家俱一万多一点。于4月26日晚要我弟写了一张五万元的借据给我,要他承诺五年后偿还于我。他们5月1日举行婚礼。婚后没半个月弟媳就开始闹要离婚,年底实在给她闹得不行了我弟趁她回娘家就走出来找工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都是靠我养他,现在弟媳向法院提出离婚,请问当初我借给我弟的五万元钱能不能算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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