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是经人介绍于2008年10结婚,结婚后在2009年正月生有一女儿,夫妻关系一直不好(结婚前缺乏了解,导致性格不和),在老婆生完小孩后,我就去深圳打工直到2011年正月初六晚上八点才过到家(在这两年时间里,我老婆生完小孩就一直回娘家,不来我家,我老爸老妈去看小孩,她及她家人骂我老爸老妈),在初八的上午,岳父及岳父的弟弟带领40多人冲进我家,把我家团团围住,其中有四人气势汹汹冲上楼踢门,当时只有我和我妈,我弟(神经有点问题)在家,听到踢门声,我心里有些紧张,就爬到四楼楼顶(我在三楼),想躲一下,但没有找到藏身之处,他们还是气势汹汹冲我过来,我就拿起旁边的锄头铁(就是没有木柄的锄头)自卫,但我不知道有一股什么力量使我把锄头铁丢了出去(剩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当即被他们打晕过去(在些其间,我弟被打伤,我妈被打了六个耳光),直到我醒过来,派出所以来人,把我送到镇人民医院,在医院时,我右眼清肿,局部擦伤,颈部擦伤,胸部多处被钝器击伤(我猜测应该是木棒或包了橡胶的铁棒),医院给我些冶疗,岳父还带有四十多人围守,到了晚上,岳父的人带我到镇医院做了冶疗(我家人少且老实),但不给我做鉴定,就把送到派出所,第二天把我送到看所(在此其间派出所没有做任何调解,只有一些社会上的流氓在要钱),以意伤害起诉我,说我老婆的叔额部擦伤,为轻微伤,我老婆舅叔的右手骨折,为轻伤,请问我的行为是否够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伤害罪或正当防卫;请问我的岳父为首的四个人是否够成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罪或非法搜索罪?为什么没有追求刑事责任或都相应的赔偿?办案民警与对方是亲戚,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再就是我家人经镇综治办调解得到调解书,得到对方的的谅解,对方不再追究我任何责任,现在检察院的审查阶段,4月16日到期,现在都两个多月了,都没有任何消息,不知我能否去检察院公诉科询问,是否不起诉。现在我取保候审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