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厂拖欠临时工工资的问题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1-06-20 20:25:06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4月18日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工厂做临时工(属做外发的,就是在厂里领货回去做),未签订劳动合同。做到5月23日,工厂缺料停工。5月28日工厂电话通知说有不良品需要返工,当天我去领了不良品回来,一至返工到6月10日完毕,该订单暂定。现在还有一部分没有返工(是工厂多开料做多了)。
该厂规定每月26号到次月25号为一个工作月,以计算工资。我4月18日到4月25日的工资已于5月20日发放。现在还欠我4月26日至5月23日的工资。
该厂临时工发放工资好像没有规定具体日期,原负责外发手工的人说是每月18号到20号可以领,现在那个人已经辞工了。工厂还有一个规定是每周三下午15:30到16:00之间可以领。6月15日我去厂里要工资,经理回复说是要等不良品全部返工,验收合格后,会电话通知我们去领工资,可到今天工厂即没有再通知我们去领不良品回来返工,也没通知发工资。
请问 1.这算不算是拖欠工资?如果不算拖欠,那要到什么时候还不发工资才算是拖欠。
2.工厂以不良品没有返工完为由不发工资,算不算是无故拖欠?
注:那种不良情况,在我做工的一个多月内,没有任何人说是不良,每天交货都照常验收。只是后来缺的那种料有货了,其它几种已经做了很多,他们把后面那道工序取消,全部派发给我们做,说是我们没加工好,要全部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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