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建议向民政局协议离婚,请问再次上诉算通常说的“第二次上诉”吗?
更新时间:2011-06-21 07: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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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夫妻感情破裂,男方已离开家不在家住并已在3月份起诉离婚,但因家中老人反对,故在老人的强迫下已向法院撤诉,法院工作人员告诉第一次一般不判,建议向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行,可以再次上诉。请问再次上诉算通常说的“第二次上诉”吗?会判吗?是在六个月后可以再次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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