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借条上没有注明什么时候还清。他就说去年的利息不给了,难道干部就可以借钱不还嘛
更新时间:2011-06-17 10:42:57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广东**镇的一个村民,有件事情想求你帮忙,在1994年10月8日,我那新五村村委管理会向我爸爸借了三万块钱,那钱是我爸爸在广州一个石场上班出了事故赔尝的钱,我爸借钱给他们后不久就去世了,那时候还了一万五给我家办丧事,他们跟我爸借钱时有借条,但是借条上没有注明什么时候还清。他们口头上承诺说我到十八岁前还清,我现在都26了还有一万五欠到现在不愿还,连之前借条上说的利息每个月三百零六元也不再给了,去年过年我去找村委负责人问他什么时候还清本息和利息,他就说去年的利息不给了,今年把全部钱还清给我家,因为今年又选举,不知道他是为了推却责任还是想得到我一家人的投票,说今年选举后坐稳了,六月份还给我妈,但是我妈去找他了,他又推到说过年还,我想他们根本就不想还欺负我们穷人家。想想这个,我三姐妹小时候读书开学。我妈哭着去求他们给利息交学费。这个可是我老爸用命换来的钱。他们却不还,难道干部就可以借钱不还嘛,我们没读什么书不知道怎么来解决,钱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想到的是我爸爸用命换来的钱和他们那样不讲信用的对待我们,我求律师能够帮忙讨回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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