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八年伤口复发疼痛难忍进行第二次手术院方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06-16 19:10:19
问题描述:
八年前我在医院做了手术,术后经常伤口疼痛我为此找过院方多次,院方说没事让我放心,后来我能忍疼就忍把,可是今天前伤口有疼痛难忍之下又去检查,医生说要做第二次手术,我就请假来医院做第二次手术了,我的天啊,我一个人在家,上有七十几公公婆婆,下有八岁的儿子,老公在外省打工一时又回不来,我一个弱女子在家咋办哦,谁来照顾他们啊,疼得我好多天觉都无法睡觉,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医院方有没有责任,可以告院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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