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电售后服务
更新时间:2011-06-15 08:39:31
问题描述:
2010年12月把家庭影院送去维修,至今没有修好,这期间称已修好返回过两次,但试用时不但没有修好,反而出现了更严重的故障。现在电器还在售后部那里。因为早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送修之前就谈好了维修价格。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最终没能修好,我是否可以索赔;如果修好了,我能否可以以维修时间超过半年、影响我使用为由拒绝支付维修费用。消费法中有没有提到售后维修的期限,以及一旦造成损坏、赔偿费用所占商品的百分比是多少。等待您的答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