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背着我离家出走两次至今音讯全无该担法律责吗
更新时间:2011-06-14 07:53:03
问题描述:
我妻子于2010年4月4日背着我离开她打工的工厂跑去山西临汾市,于该年7月我去山西接她回家,此后我又送她回娘家住直至9月回到我家,10月31日我于深圳辞工回家陪伴妻子至2011年2月26日,由于经济困苦我于该日南下深圳打工,在走之前我对妻子说;在家呆两三个月,等我稳定了再叫你来深圳,妻子于4,5月间回了一次娘家住了20多天,回到我老家是5月22日,可是妻子于2011年5月25日在我老家离家出走,至今毫无音讯,请问我能以什么罪名起诉妻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