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委托书
更新时间:2011-06-11 11:30:45
问题描述:
大致情况:父亲去世,身后一妻,一子(存在法定关系的养子);三女(与前妻一个,还有与现在妻子两个《本人属此类,且已成年》);另有一女,是父亲的妹妹的女儿,父亲曾对其有一段时间的抚养(其嫁妆曾是本人父母操办),但无法定父女关系,现在此女作为原告把其余他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给合理的继承权。
由于本人在外,不能出庭,故要写两份证明,一,本人对于遗产中的继承权不会放弃,并且要全力争取;二,本人由于无法出庭,故将其在遗产继承中的权利委托母亲全权代理。
请问这两份材料应该如何去写?(以上提到所有人均为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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