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1-06-10 23:24:34
问题描述:
我村属于郊区,因涉及城市扩展,现征收耕地700多亩。
正在发补偿款!当年土地承包改革时因地块离家远近、土壤肥沃不同,离家近土壤肥的每人9分地,离家远土壤贫的每人1亩地,但是当时交公粮、农业税时还按9分算!现在补贴也是都按9分算!当时队里一个会计填写 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 时是按实际亩数写的,也就是说有的是9分,有的是1亩!现在国家赔偿时有人就拿出 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 要按证书上填写的为准!我想问他们可以这样要求吗???
补充说明:
可是那几年公粮 农业税可没多交啊!跟我们交的一样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