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垫质量的损害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11-06-10 08:23:40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4月20日在**家俱城阳光松木购买了两床星港清风1型棕垫,一床1.5m另一床1.8m,1.8m那床拆膜后气味非常严重,当时我就要求退换,之后多次通过电话要求退换,商家以新床垫气味可以通过通风消除为由一直拖延不换,至今已经1个半月,气味仍然没有任何消弱,6月8号星港床垫的售后来我家,以床垫上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污渍为由,要收取15%的换货手续费用,我想咨询下他收取该项费用是否合理?另外由于床垫异味造成我长达1个半月不能使用,销售方对此是否具有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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