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是怎么判断的?
更新时间:2011-06-11 21:18:02
问题描述:
请律师帮我分析这个问题,是否医院的责任。
1.病人入院时间2011.06.02早上,在门诊就诊医院教授建议病人要留院观察。后面几天时间只是有护士拿了些药给病人服用,家属前往护士台询问护士开给病人的药物怎么服用?一次服用多少?护士只是回答一句:“我”给你的药服一次也可以,分两次服用也可以总之一天内要把药服完。没有医务人员明确告知这些到底怎么服?如果病情严重点的医生开的药必须按时按量服用,如不病情不严重的那为什么开出来的药没有一个服用说明?没有一个明确的服用过程?难道一个省级的医辽机构对病人没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去对待病人服药的明确份量?2.2011.06.05在病人入院内几天,为什么没有一个明确主诊医生或教授过来告知病人或家属,现在病人病情到底什么情况?3.2011.06.07早上有一名护理带病人去检查完身体。病人刚回病房有一名护士急忙过来帮病人注射了一支针,病人注射药物后短短的20分钟左右为什么突然病情会恶化?护士当时给病人注射的是什么药物?4.当病人注射药物后,病人要去做手术为什么没有相关人员告知家属要带走病人去手术房?病人离开病房去手术室途中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要返回来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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