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于2010年12月30日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提出续签,一直工作到现在,现在想要离职,请问是否有补偿?
更新时间:2011-06-09 15:36:31
问题描述:
我在此公司从2000年12月开始工作,一直都签订劳动合同,上一个合同是从2008年12月31日到2010年12月30日,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提出续签,直到我5月31日问道主管领导后,人力部才通知我说要续签无固定期合同。我此时不想续签了,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我是否需要按照30天的时间办理离职,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我补偿?如果有是哪些补偿?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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