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不给加班费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1-06-09 12:36:56
问题描述:
我与2004年5月27日进公司,到2004年10月才开始交社保。2008年5月27日签了3年合同,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也没有找我续签。另外公司之前一直都给加班费的,但5月30日公司通知说从5月1日开始不算加班费。改为按照去年平均加班工资发放效益奖,我有保留加班申请单复印件。上面有厂长和总经理签名,如果计算加班费有1080元。而公司只给500元效益奖,我能不能以公司不足额支付加班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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