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问题质询!谢谢了先
更新时间:2011-06-08 22:08:41
问题描述:
A、B、C、D四人同桌喝酒吃饭,酒后A骑摩托车送B回家,路过一村中道路时,A由于酒后加上天黑没看清树立在村中道路中的几个水泥墩子(注:水泥墩子的作用是村委为了防止大型机动车路过特意砌上的,无任何警示标志),撞上,后B死亡,A受轻伤。(注:A无驾驶证,A的摩托车无车牌,ABCD四人都喝酒了)。
请问:1、A是否承担责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2、村委是否承担责任?3、CD两人是否承担责任?
4、B家属都可以起诉那些人和单位?(B的妻子无业(38岁),有一女儿,两人都无经济来源)
5、B的家属起诉的金额多少为宜?
6、B家属必须在案发地法院起诉吗?(注:A是本地人B是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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