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烫伤孩子
更新时间:2011-06-08 13:36:29
问题描述:
孩子在幼儿园被烫伤,背部.屁股和大腿,面积百分之十,二度烫伤,可能会留下少量的疤,现已出院,学校态度一直挺好,承担了孩子所有的住院费用,现在孩子还继续用着医院的去疤药,学校现在的处理方案是:给两千块钱,免三个月的托儿费(一个月390元),以后孩子的药她们负责,我总感觉这像打发要饭似的,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大约能拿多少赔偿?之前考虑到学校的态度和表现挺好,不想把事情闹大,可现在看来她们有点太不当回事了!如果和学校协商,我们大约要多少赔偿才算合理呀?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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