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1-06-07 08:23:27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一处房管局所属的租赁房,因工作离此处较远,所以有两年没有居住,而是在单位附近租房住。今年回来看房子,想翻修一下,发现邻居在我家房外安了一道门,他们家是胡同最里面的那家,我家是第二家。他们的门就把我家给框到了门里,而且平时都上锁,导致我们装修、进出都受限制。我们要求他们给钥匙,他们说为了他们安全不给。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他们将门拆掉?如果立案,这种案件是不是属于有绝对的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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