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1-06-07 13:22:25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8月8日登记结婚,2010年3月生一女儿,现准备离婚.现在有三个问题想咨询:1、由于老公在婚前以他的名字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首付了八万,他父母出了五万,其余的是我们婚后用他的公积金在还贷,目前还没有还完,请问这个房子我是否可以分割一部份?2、婚前我父母出资五万放入我的证券帐户,当时同意由男友操作,后男友自己又投入了两万元一起炒股,08年由于行情不好,股票大跌,男友想将股票卖出,我父母表示不愿卖出,男友也同意了,但最近才发现他于09年就已经把股票全部卖出,并把款提出并花光了,请这五万元是我的婚前财产吗?我可以让他赔偿吗?3、由于女儿才一岁多,离婚会让女儿随我生活,我目前没有工作,从法律的角度男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请个律师可以争取到更多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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