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我把预约单上签的指定房的钱付清了我和公司签的预约单既然符合高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只有我和公司之间的买
更新时间:2011-06-03 18:55:22
问题描述:
本人2009.3购的是抵债房,开发商与我方签订了预约单,上面和合同同一样的格式:房源地点、房号、平方价、总价及预收了我方的总价、约定了交房日期,等等,有老总亲自签字,盖上公司合同章,当天有该公司开出了收我方房子总价的收款收据,括号里抵XX建筑人工程款,主办会计签字,盖上公司财务专用章。
事发生了6个月,在这6个月中,我得知该公司已取得了预售房许可证,要求公司签电子合同却一直遭拒
请问法律168律师,公司开了收我的全额房款收据,并指明了抵这个建筑商的工程款,是否公司已经把应偿还的债务有我来替代帮他还清了,也就是我把预约单上签的指定房的钱付清了
我和公司签的预约单既然符合高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只有我和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和相互约束,相互履行的义务。
谢谢律师,请求律师给我指点解决的方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