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职责范围内劝阻四男子破坏单位财产反被打住院,可以追究他们什么样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1-06-03 10:30:22
问题描述:
在我的一再追问下,父母肯说了,父亲在十堰市四九的一家养老院任职,二十多天前,我父亲前老板的儿子和侄子(陈姓四兄弟)在定养老院一楼房间的门,父亲只是一名职工,不想惹事,何况已经是50岁的人了,当四兄弟钉到注射室时,父亲说请他们不要钉注射室,院里的老人家有时候擦伤了可以在这上上药之类的。可是他们一听到这话,就上前来打我父亲,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四个30岁左右的大小伙子,对我50岁的父亲拳打脚踢,可怜我的老爸,根本招架不住,只有挨打的份。后来,终于有人报警了,带走了这几个可恶的人,我父亲也因此住院了。
这么多天以来,我打了几次电话回家,可父母压根就没提过这件事,我知道他们一把年纪了,也不想惹事,何况我离家这么远,又是女孩子,怎么帮的上忙呢,所以对我都是绝口不提。
直到今天,父亲如期去十堰市花果派出所接受调解,那四兄弟居然开始抵赖,要求的赔偿也不愿意给,民警的处理也非常的推脱,父亲开始绝望了,他们居然说,我父亲踩坏了他们一副眼镜,还扯坏了一件衣服,当时的情况,推推搡搡的,这个谁说的清楚。好,就算是我父亲扯坏的,难道被四个青壮年打就是活该只有挨打的份吗?我扯坏你的东西,我可以照价赔偿,加倍赔给你都行,可是我父亲身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伤害,你们能赔给他吗?你们可以加倍赔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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