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借了1000元钱,出借人去找借款人偿还借款,那这900元钱该怎么认定?还是利息,还是费用?
更新时间:2011-06-02 21:30:09
问题描述:
如果借款人借了1000元钱,约定:期限为1年,利息为100元。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及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去找借款人偿还借款,因此支出费用50元。而借款人这时只还了900元钱。那这900元钱该怎么认定???是认定为是偿还的本金,还是利息,还是费用???这种情况下,本金、利息、费用是否可以享有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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