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6年单位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和签订合同
更新时间:2011-06-07 22:41:06
问题描述:
我是2004年到**小学上班,“我是一名聘用工”但是学校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学校要求我上班时间365天,天天上而且是24个小时,每月才工资才800元。律师你说我这个事情怎么办,而且学校的校长又是我们老乡,我又不敢去得罪,请你教我怎么办,假如我去人事劳动局起诉后,学校会按照“劳动法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究学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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