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何补偿.
更新时间:2011-06-01 22:14:19
问题描述:
我在该公司做事差2天就2个月,面试的时候和负责人说好试用期一个月,在职员登记表上有填写,在这个月底就说不要我做了,按劳动法,应该提前30天的书面通知书,公司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我,多次跟负责人说都说不补,根据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在从自用工之日起未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我曾跟公司负责人说了,都遭拒绝.希望蒋律师给点建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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